第一,书法鉴赏标准的模糊性是“丑书”存在的基本原因 众所周知,竞技体育容易分出胜负,一目了然的快慢、高低、多少、远近为区分胜负提供了无可辩驳的佐证,即使象跳水、冲浪、体操、冰芭中的评分也不难把握;文字、音乐、舞蹈、美术等艺术要分出个优劣真赝也非难事;书法鉴赏则不然,它不可能有体育类明白无误的量化积分制,又没有类似其他艺术类的易于接受、被普遍认同的鉴赏标准,没有成套的系统的有权威性的鉴赏理论。作为一门独特的线条构造艺术形式,书法的鉴赏有其独特性。南朝书家王僧虔在《笔意赞》中说“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方可绍于古人,”强调以形写神,形神兼备。王氏的这个观点历来受到推崇,且沿袭至今。何为形,何为神,不难说明:点画线条以及由此产生的书法空间结构即为“形”,神采意味即为“神”。有形无形、有神无神分辨亦不大难,而在同为有形,同为有神中,何为上形,何为下形,何为优神,何为劣神,却叫人难以定夺,更何况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反映时代特征的评价标准。在当今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大背景下,书艺形式千变万化,风格千奇百怪,理念千差万别,书艺何为上,何为美,远未定论,也很难结论。作为书法特质的两方面——外在的线条结构和内在的神采,意味二者固有的抽象性,正是书法鉴赏模糊性的源头。 有人会说,一千个人的眼中会有一千个哈姆莱特,文学鉴赏中不也常是仁者见山智者见水吗﹖不错,文艺鉴赏的过程中一定不可避免地带有主观能动性,然而比较而言,由于书法鉴赏标准业已存在的模糊性,使得书法鉴赏过程中的主观色彩比包括文艺在内的其他艺术鉴赏的主观色彩浓烈得多。艺术鉴赏的过程是一个艺术美的普遍规律同欣赏者的主观性有机融合的过程,由于欣赏者的学识、修养和造诣不尽相同,从艺术中受到的冲击和濡染会大相径庭。书法作为众多艺术门类中独特的一种,书法美尤其是行草方面 由于普遍规律本身就很难得到确认,因此欣赏过程中片面强调欣赏者的主观性更加司空见惯。“康熙喜董其昌,乾隆尊赵”不足为奇,各有各的气质,各有各的意趣,与此同时,书法鉴赏过程中还往往出现“康熙喜董,乾隆厌董;乾隆尊赵,康熙弃赵”的奇特观象。笔者曾写了“天道酬勤”的条幅,向一位在全国比赛中屡获书法大奖的书家求教,书家说不错,但“天”字没写好;而随后向一位临池几十年不辍的书坛宿将请教时,宿将说不行,但“天”字写得活。这个事儿就有一定典型性,此时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来解释,莫如说是书法鉴赏的模糊性使然。 聪明的“丑书家”们正是熟谙书法鉴赏模糊性这个特点,将书艺生吞活剥,说它一无是处,又煞有介事,说它头头是道,又似是而非;而某些编辑、评委们就是因为鉴赏的模糊性而模糊的鉴赏,让“丑书”频频现世。第二、书法改革的盲目性是“丑书”滋生的主要原因 当今世界,改革浪潮漫卷各行各业的各个角落,各类艺术概莫能外。书法这个古老的线条艺术也面临一个再审视、再定位、再发展的新局面。书法艺术打上时代烙印,这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有不少书家在书艺形式和内容上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而某些“书家”名为改旧革新,实为追赶时髦、耍尽噱头。首先在书写工具上彻底革命,甩开毛笔,用手指、头发、拖把、扫帚去点、去划、去扫,接着在书写格式似乎不能说章法 上摒弃传统,不圆不方,不横不竖,林林总总,五彩斑斓。形式上有意的尝试本无可厚非,一些“书家”,他们全盘否定传统,全力鼓吹现代意识现代技法,竭力宣扬个性解放,个性张扬和个性表现,但是笔法上求奇,结构上求怪。将古人师法视若草芥,无足重轻,在拿不稳定笔管时便想到突破“窠臼”,独树一帜,自成一家,其结果是把书艺弄得面目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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