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在结束了依附(非纸)时期进入纸时期 ①以来,其发展的主要内在动力是书法艺术创作审美自觉意识的深化和升华。这种内在动力又与书法家的天赋、性情、功力、学养等因素构成互动,共同推动书法艺术创作的前进。而创作幅式的翻新变化是这种互动的外化表现之一。就书家的天赋、性情等来说,愚向来以为,有些人是不适合甚至可说不可能写好行草书的,历史上及今天无数的书家及学书者都印证了这一不是真理的真理。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晚明的行草书创作,尤其是巨轴行草创作是前无古人的,晚明的行草书天才辈出、大家林立,以往对明代书法的认识必须加以更正。明代尤其是晚明书法绝不是什么帖学末流,而是无比震撼人心和辉煌璀璨的。长期以来,有些学者为了突出清代碑学的成就而将晚明书法说成衰颓不振是没有事实依据也非常缺乏学术素养的一种表现。此外,多年来对明末清初书家的划分尤其是王铎、傅山、八大山人等人的朝代归属也显得混乱和无理。在多数关于清代书法史的研究中,上述三人和整个清代的书法是如此的格格不入,让人觉得尴尬和怪异。从艺术风格、潮流、流派的承递发展或趋向归类的角度来说,上述三人自应划归晚明书家群。这是最接近艺术史本体的划分法。而不是仅仅遵循书家生卒年时间和朝代更替时间的对应(这种划分法显得对艺术发展史的研究颇有阻碍)。
而上述三家恰恰是行草书上的成就惊人,和晚明徐渭、董其昌、张瑞图、黄道周、倪元璐等人汇成一股伟大的艺术潮流,在中国书法史上留下了辉煌的一页。
不难看出,在纸时期到来之后,书法艺术创作审美自觉意识进一步发展,晚明的巨轴行草创作即是典型之一。其与当代书法进入展览时代以来的创作追求颇有相通之处,晚明的巨轴行草创作可以视作是当代书法创作的先验时期。因此,晚明巨轴行草书的盛行和之后的渐趋衰落,使得明代书法一方面是帖学的完结;另一方面,从展示的角度来讲,从当代书法进入展览时代的角度讲,明代的书法,特别是轴类书法(包括对联这一样式),并以晚明的巨轴行草为代表,由于共时空、具整合性质的成功实现了三大转变:小字大字、坐书立书、案头品壁上观。所以晚明的巨轴行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又是当代书法的源头,是开端。这让晚明书法一方面作为传统书法艺术创作的延续,一方面又成为当代书法创作的先验者,在书法艺术走向纯艺术审美的道路上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有着承前启后的意义,它让文人自娱式的书法创作逐步走向自娱亦娱人的展示式创作,最终导致了当代书法创作观念的重大改变。如果要论定明代书法有什么历史意义,那么,最大的意义或许即在于斯。
当然,尽管晚明巨轴书法处在轴类书法发展的成熟期,但我们确实看到这一阶段有些作品仍然不够成熟(特别是前举八大家以外的某些作品),即使是前举八位大家的作品有时也难免有不尽人意之处。因此,有必要对这一时期的作品进行深入细致的甄别、解析等研究。知道那些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作,那些尚有不足。而不是一窝蜂地统统以之为取法借鉴的对象,不辩真伪,不分优劣。更重要的是,让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那些作品是真正代表晚明的,而那些作品不是。从而不至于让今天的某些人盲目地得出明清高不可攀或明清也不过如此这样两个十分极端的结论。
一、对当代书法创作中书家身份追求的思考
值得注意的是,当代几乎所有涉及晚明巨轴行草的理论,都认为其创作目的是指向审美而非实用。并以此作为当代书法走向纯艺术审美(换句话说,即为书法而书法)的历史依据。对此,笔者不能苟同并认为这样的认识非常危险。理由有二:(一)虽然晚明的巨轴行草反映了当时书家明确的审美追求,但作为纯粹书法艺术家的身份并未确立(晚明的代表性书家中五人是高官,三人为画家),他们的作品几乎无一例外地是给某人用于欣赏或装饰在厅堂中悬挂的。当时人有这样的客观条件。而当代的某些纯粹为了展示、为了压倒同处展厅的其他作品而选择的越来越大的作品尺幅,几乎在任何居室都无法悬挂,有的在展厅里也同样如此。这就提醒我们:当代作为纯粹书法艺术家的身份似乎比晚明书家在书法艺术审美追求上做得更彻底的同时,可能也走到了一个极端,所谓物极必反(今天的某些书法家综合素质之差及书法家数量之多是同样惊人的)。可能这种身份追求越彻底,也就越远离了真正意义上的书法创作;(二)在盲目追认晚明书家的纯艺术审美的创作目的之后,囫囵吞枣地对晚明书家的作品抱全盘吸收的态度。因自身传统功力的不足及书法展览的泛滥,使当代的书法创作愈来愈走向表面和肤浅。因此,进入古人厅堂和进入今人一个个展厅的巨轴作品的创作目的和情境仍然是有差异的,晚明人进入厅堂的巨轴行草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保留着卷类作品供人品评玩赏的性质。而展览提供给当代巨轴作品的命运却是浮浅和虚幻,猛烈喧闹的炒作和对作品真正关注的缺失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以至出现了所谓的三秒钟现象(即在展示作品前停留不超过三秒钟)。展览厅中的当代巨轴书法并未得到真正的、从容不迫的品评便被下一个展览的作品取而代之。如果长此以往,总是以这种状态来引导创作的话,当代的创作就只能陷于某种状态而不能自拔了,这同样也削弱了当代书法创作的力量和深度。
因此,对书家身份的追求应该是适可而止的,当代的书法创作应该更多地去吸取晚明这一大批天才书家创作中的更内在、更有渊源、更有审美层次、更富人文精神的因素,而不是在表面上,在身份追求上对他们进行超越或强化。我们的创作也只有在深入地反映了当代文化特质和时代审美精神的前提下,讲究个性的张扬、情感的渲泄、艺术创作审美追求的彻底。而不是表面上的、人云亦云的、为艺术而艺术、为创作而创作、为书法而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