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书章法的三大原则

 

    草书之章法虽难以定形,但也有其必应遵循的原则。

    (一)气势贯通
           蔡邕说: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要使静止的字活起来,就必须讲势。势是发展的、流动的、变化的,所以蔡邕认为笔势应来去自然,不可遏止。这势就是血脉筋脉,是章法气势形成的根源,也是草书章法形成的原因之。唐张怀罐在《书断》中说得很透彻:字之体势笔而成,偶有不连而血脉不断。此言用于小草是最适当的。虽有时点画不作连写而仍需气脉相贯。一字如此。一行也如此。要能上下承接,左右瞻顾,意气相聚,神不外散。字与字之间的贯气,主要靠上下字之间的欹侧斜正的变化,有揖有让,递相映带,有时靠势的露锋 
承上引下,有时靠急速的回锋以含其气,在静止的纸上表现出动态美。清梁同书说气须从熟中来,有气则自有势,大小长短,下欹正,随笔所至,自然贯注成一片段。所以气势还需从用笔的精熟中来。若用笔滞凝,神情呆板,拘谨不畅,则必无势可言,贯气更谈不上了,所以书法艺术得势才能得力,得力才能得气,得气才能得神,草书之作全在神驰情纵,得心应手之间写出精神和气质来。笔势是多变的,飘若浮云,矫若惊龙、崩浪雷奔百钧弩发,这些在书法中常见的形容词都是在捉摸不定的动态中以物喻情的。正是因为草书章法无固定不变之状,所以见之可以自由想像、思游云天。

    (二)错综变化
    草书章法之错综变化难以名状,错综者指字之大小错综、疏密错综、用笔轻重错综,欹正错综等,怀素《自叙帖》、张旭《古诗四首》皆极尽错综变化之能事,其章法常以雨夹雪喻之。如落叶纷披,令人眼花缭乱,然片片落叶又极规则,规则中有不规则,视觉上是动的。细审之,每一字又静静躺在纸上,并不曾动,这就是因其错综变化所致的艺术效果。形成草书章法的整体效果是:满纸盘旋,飞舞,内气充盈,十分的传情,十分的浪漫,激情不可抑止。丁文隽在《书法精论》中精辟地指出:就一字观之,真之结构密而大草之结构疏,就全幅观之, 真之结构疏而大草之结构密。以人求异之心而论,草书之章法最异,最能满足人们求异心理的需要,最能吸引人的视线。

    (三)虚实相生
    草书章法理应虚实相生。实指纸上的点画,也即有墨的黑处;虚指纸上点画以外的空白,也即无墨的白处。老子日:知白守黑,是指哲理上的虚实,是对世间万物矛盾的一种理解和调和的方法。用在书法上,就是要调配好黑白之间的关系,太黑则墨气一团,气闷而有窒息感;太白则凋疏空旷,气懈而有松散感。草书章法中还应有透光之美,其作品的雅趣往往在白的妙用,也就是在虚处来体现书法艺术的韵致和高雅之情。邓石如说:字画疏处可以走马,密处不使通风,常计白当黑,奇趣乃出。在草书章法的处理上,要虚者实之,实者虚之,虚中有实,实中有虚,互补互生,使字与字,行与行之间能融为一体,缜密无间。所以刘熙载说:古人草书,空白少而神远,空白多而神密。空白多反而显其密,妙在线条的粗细强弱的交替,笔势的开合聚散的变化,字形的大小高低的错杂,构成虚实相生的章法效果。字字相插,行行相争,相争相插处互挤互拥,相让相避处又遥相呼应,磊磊落落,洋洋洒洒,体现出草书狂放、瑰奇、纵逸的艺术风格。怀素、徐渭的草书最为典型。虚与实是相互对立的矛盾体,对任何一方的失控,就会使矛盾突出。太虚则疏,太实则闷。但虚实是相对而言的,没有虚就无所谓实,反之亦然。矛盾双方都得依赖对方而存在而变化。故最终还应有所调和,使矛盾的双方违而不犯,和而不同,变而不乱,作品才会有浑然一体的和谐之美。若能在草书章法处理上使矛盾在又冲突、又调和中指挥若定,胸有成竹,使作品能险而不怪,潇洒畅达,超然入胜,毫无雕饰,变化出于自然,新奇仍能守法,斯乃谓之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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