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书法之“韵”

 

       宋代书法家黄庭坚曾经这样论述:书画以韵为主书者能以韵观之,当得仿佛。 
     中国的书、画、诗歌等艺术的追求目标,发展到唐代以后,逐渐从理论的探讨,到自觉的韵味的追求,使艺术产生了一次大的飞跃。就书法而言,早在晋代就有尚韵之说,六朝谢赫的《古画品录》,他提出品评人物画六条标准,称为六法,首先标出一气韵生动是也。将气韵视为六法之首。五代荆浩的《笔法论》中,又将六法分析整理成六要,在气韵中单独突出了韵,把书画艺术讲求韵味、余味和象外等审美追求突出了出来。
  书画艺术的这一追求与诗歌艺术的追求紧密相连。唐司空图着重从韵味谈诗,认为好的诗必须有韵外之致、味外之旨。要超以象外,得其环中,不著一字,尽得风流。此是说韵味必得从迹象以外的虚空处去求得,从不著一字处去领会韵外之致。宋严羽以禅喻诗,提出作诗当如羚羊挂角,无迹可求,故其妙处莹彻玲珑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相,言有尽而意无穷。这是说只有空和虚灵才能产生神韵。同时代的范温在他的《替溪诗眼》中,对韵作了探索性的解释:有余意之谓韵,不足而有韵,行于平夷,不自矜炫而韵自胜。韵就是有余意。不足,平夷才能韵自胜。明代王世贞提倡神韵说,同样强调镜中之相、水中之月无迹可求,色相俱空,强调空字,强调清运,是以唯空灵、清远乃有神韵。
  由此可见,只有虚、空、空灵、清远方出现神韵,在有余意、不足、平夷中才能产生神韵。所以,韵是一种艺术审美标准,是经过心随笔运、取象不惑而取得的艺术效果,它空灵得如镜中之相、水中之花,虚幻得如羚羊挂角无迹可求。人们必须从象外、环中的空灵处去领悟味外之味、象外之旨,从不足、余意中去领悟韵外之致。一句话,韵是通过虚表现的。
  实际上,前人早有虚以成韵之说。庄子说:虚室生白,唯道集虚。笪重光:虚实相生。高旦甫:即其笔墨所未到,亦有灵气空中行。哲理的道集在虚的地方,令人咀嚼不尽。书画的妙境在无画的虚处,令人体味不尽。创作的灵气在笔墨未到的虚白处,令人遐想不尽。虚把想象的境界引向深邃。只有虚才使想象扎上翅膀。只有虚才使人浮想联翩,余味无穷,也只有虚才能使人咀嚼那神秘的言不尽的韵味,韵致。
  书法的虚,就黑白的对比而言,是指章法中的空白。就实中之虚而言,又是指用笔上的虚锋和不着力处,同时包括萧散、天真、简淡、生拙的风格追求。笔笔中锋,处处实笔则字无生气,亦乏韵味。增加些侧锋、飞白等虚锋,书法的逸气顿生,带来韵致。米芾在给宋仁宗谈书法时曾说:蔡京不得笔,蔡下得笔,而乏逸气,蔡襄勒字,杜衍摆字,黄庭坚描字,苏轼画字,臣刷字。米芾自言刷字,实际上是他大胆革新书法,以侧笔尽兴尽力去追求刷的虚灵,追求自然的逸趣。他还提出:手心虚,振迅天真,把别人的勒、摆、描、画及妍媚等种种传统习俗一概打破。他的字多从侧、斜处取势,有魏晋的天真之气,故在虚锋中蕴蓄着韵致。他的新意出于法度之中,如果说蔡胜在度,苏胜有趣,黄胜在姿的话,则可以说米胜在韵。他成功地处理了沉着、飞翥的统一。
  所谓有余味和不足,就是要避免处处用力,要有不着力处。如处处用力则伤于刻露。法国艺术家圣佩韦曾说:感染不等于劲头,某些作家臂力大于才力,有的只是一股劲,劲也并非完全不值得赞美,但他必须是隐蔽的,而非裸露的美好的作品并不使你狂醉,而是让你迷恋。用笔要欲断还连,其中有若不经意处,自有一番蕴蓄,耐人悬想回味。笔有未尽而意愈远愈深,则韵味自生。那种一味求工,线条过于凝重,使人感到刻露有过而内蕴不足,则乏韵味。
  中国书法尚韵与此同理。太粗糙生硬的作品不属同类,韵就是精神性很强的寄寓,它必然追求行云流水般的节奏与挥洒之乐。工匠式的粗糙生硬缺少一种士文化的内涵,在书法上特别缺少书卷气,自然不能算有韵。当然,延伸为风格,则大抵雄浑、恣肆、质朴的美,也很难归入韵。还有太成熟圆到的也不属同类,因为韵偏重精神的抒泄,而不是技巧上的面面俱到。比如唐楷可以有法,但大概很少有人去从中寻求什么韵。赵孟頫的字不谓不熟,却难免有着意、巧饰之俏,熟则伤雅,熟则近俗。所以从明朝起即有不少人说赵书俗,甚至到清朝梁闻山也说子昂书俗。   神、气、韵三者经常联系在一起用。三者虽有共同的地方,却又不相同。既要计白当黑,又要知白守黑,这就是中国书法创作虚实结合而产生神韵的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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