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书法艺术的“中和”美学思想

 

 中国书法艺术的发展过程中,中国的传统哲学始终都具有着积极的思想指导意义。因此,历代的书法作品中无不深深打上了中国哲学的烙印。其中,以和为核心的中和思想则是历代的书家及书评家终身追求的审美目标。


在先秦的哲学和美学中,所谓和,有两层含义:一是指调和五声(宫、商、角、徵、羽、)而为乐音;二是指和的音乐能够愉悦人的感官、心灵和精神,甚至对社会的安宁都有作用,为乐与人之间的协调。《国语.郑语》曾说:今王弃高明昭显,而好渗慝暗昧;恶角犀丰盈,而近顽童穿固,去和而取同。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和即为以他平他,是多样性的统一。


儒家代表孔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他希望在阶级社会中人为的能够使各种矛盾和谐统一,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互相依存,不致于形成强权统治或百姓^造**。这一中庸原则,孔子同样运用于对艺术美的认识上。庸,《说文》:用也。郑玄:名曰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所谓中,即孔子所说过犹不及。


与儒家的功利致用不同,道家则是本于自然的相反相成。《老子》第四十二章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在《老子》中,我们可以看出作为道的阴阳两性的对立统一关系的存在。也就是说,阴阳之和构成道的原则。


老子的这种对立统一观,显然与儒家的中和大异其趣。老子不仅看到对立双方的和为道的一面(反者道之动(第四十章)),而且对立双方之间的互相转化更是道的体现。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这便是物道极点,必然反之的原则。中和的思想,不论是出于经世致用的中庸原则,还是本于自然的相反相成,都对书法艺术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与影响。


大量的文物与典籍告诉我们,实用的书写逐渐转变为艺术的书法是自汉代以后的事情。汉初字体由篆过渡为隶,文字书写作为艺术已然从用笔上逐渐体现出来。至东汉,无论是对结构的认识,或是用笔的观念,都已经相当成熟。这一切,如果说仅仅是依写字自身的发展规律而成,可能并不准确。历代的书法大家大都通四书、懂五经,对先秦的哲学思想深有悟得,并且很多都是直接的信奉者,他们对于文字书写的实践,必然受到哲学思想的潜移默化,不仅在书写把玩过程中体味到了某种观念的契合,而且深受其他艺术的启示(如诗、乐),于是使书法有了长足的进展,并且,一下子上升到与乐相当的地步。


东汉崔瑗作《草书势》曰:观其法象,俯仰有仪,方不中矩,圆不副规其言辞已有明显的哲学意味。这俯与仰,方与圆,抑与扬,作为对立面双方,互相依存,直接体现了和的原则。


由哲学观而及书法理论,由书法的理论引导技法的探索与完善。所以说技法是其哲学观的间接体现。比崔瑗稍晚的蔡邕,不仅把书法上升到哲学的高度,而且又落实到具体的笔法之中。《九势》云: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藏头护尾,力在字中,下笔用力,肌肤之丽。故曰: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惟笔软则奇怪生焉。


凡落笔结字,上皆覆下,下以承上,使其形势递相映带,无使势背。转笔,宜左右回顾,无使节目孤露。藏锋,点画出入之迹,欲左先右,至回左亦尔。藏头,圆笔属纸,令笔心常在点画中行。护尾,画点势尽,力收之。疾势,出于啄磔之中,又在竖笔紧趯之内。掠笔,在于趱锋峻趯用之。涩势,在于紧駃战行之法。横鳞,疏勒之规。此名九势,得之虽无师授,亦能妙合古人,须翰墨功多,即造妙境耳。


蔡邕还在《笔论》中道出了书法作为艺术创作所应有的心态: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肆,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毫,不能佳也这种创作心境,我们可以对应上《庄子》的解衣槃礴观:宋元君将画图,众史皆至,受揖而立,舐笔与墨,在外者半。有一史后之者,儃儃然不趋,受揖不立,因之舍。


公使人视之,则解衣槃礴,羸。君曰':可矣,是真画者也。庄子宣扬任自然,返质朴,而反对雕琢。崔瑗、蔡邕所处的时代,许多文人在接受儒家思想的同时也不排斥道家观念。他们并不完全接受老庄的反艺术意识,但在审美上却多少吸取了道家美学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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